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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电脑小心“陷阱”

1999-01-20 来源:生活时报 新华社记者 孙玉波 我有话说

最近,北京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一些电脑租赁公司租赁业务接连发生纠纷:消费者租用电脑到期,退还电脑时却发现电脑公司人去楼空,几千元的押金被卷,而手里的二手电脑根本值不了几个钱,只能大呼上当。

电脑租赁业从1996年开始兴起,目前在北京中关村开办计算机租赁业务的公司达上百家。这些公司拥有电脑从几十台到几千台不等,电脑租用率高的可达100%。其具体的租赁办法是根据型号不同,每台电脑收取押金4000元至上万元,每月收取租金几百元。

个人电脑是目前更新换代最快的消费品,电脑租赁可以避免购买的产品过时而造成资金损耗,同时也为一些没有经济实力购买电脑的消费者带来方便,因而受到普遍欢迎,尤其是高校中的许多学生已成为电脑租赁的固定消费群体。然而,一些不法经营者却利用电脑租赁进行欺骗。找几个人攒几台二手电脑,在出租时租金很低甚至免收租金,以此吸引消费者上门,但是押金大大高于电脑本身价值,坑害了广大消费者。

有关人士指出,问题的关键在于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在签订租赁合同时,由于电脑价值与押金不相符,实际上已经订立了双方权力、义务不平等的合同文本,埋下了问题的隐患,这样一旦公司人去楼空,消费者索赔时难以解决。因此消费者要注意营业执照的真实性及合同文本的规范性等问题。

同时,由于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国家部门对电脑租赁行业进行归口管理,也没有租赁业相关法规,市场竞争无序使正规电脑公司经营困难,也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风险。有关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兴的电脑租赁行业的管理,以规范市场,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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